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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有何区别?

2017-12-20 17:30来源:上海证券通
导读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幢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是指,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在每一个大类下,又可以细分为若干小类,具体有哪些呢?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广义上,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有形损失)、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与家庭有关的仅指财产损失保险,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机动车保险、自行车保险、房屋保险、家用电器专项保险等。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是对社会保障不足的一种补充。简单来说,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1.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1)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2)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3)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2.健康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三、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致人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为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害之第三人保险。性质上是填补损害保险责任保险。其构成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负有赔偿责任:二是受害的第三者必须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
 
   1.按承保的方式划分,可把责任保险分成两大类:
 
  (1)作为主要险种的附加险,如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船舶保险的碰撞责任等。
  (2)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这是狭义的责任保险。
 
  2.按照责任发生的原因划分,有过失责任保险和无过失责任保险。
 
  (1)过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疏忽或过失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过失责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场所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厂家责任保险等。
  (2)无过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无论有无过失,都要对造成他人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有以下几种: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核电站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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